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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华鑫股份(600621)6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857.5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6-10 00: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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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9日收盘,华鑫股份(600621)报收于15.07元,上涨1.48%,换手率4.86%,成交量51.6万手,成交额7.7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6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857.5万元,显示市场对公司股票的积极态度。
  • 公司公告汇总:华鑫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成功召开,审议通过了18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重要内容。
  • 公司公告汇总:华鑫股份将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包括变更公司住所、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6月9日,华鑫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4857.5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3395.69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出1461.81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为华鑫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下午在上海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8,462,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109%。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18项议案,其中议案9、13、14、15、16、17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华鑫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鑫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9日在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412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05,120,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38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利润分配议案、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2024年年度报告、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预计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董事变更、变更公司经营范围、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内的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部分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欧龙、游广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华鑫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华鑫股份将于2025年6月26日13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西岸数字谷二期T3楼栋五楼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其中议案1和2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需在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登记,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公司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联系人张建涛,联系电话021-54967667。登记处地址为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联系人欧阳雪,联系电话021-52383315。

华鑫股份章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与政治核心作用。公司成立于1992年5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0,899,292元,经营范围涵盖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等。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内容,明确了股东权利和义务,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运作规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确保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明确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章程自2025年6月9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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