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大连热电(600719)06月0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贵公司在2025年5月20日前会公布旬末时点的股东人数,而在2025年6月4日贵公司提出:“需对股东的真实身份信息验证后才能提供具体总户数”,请问贵公司的该项做法是否符合公平原则?是否符合持续性和一致性原则?
大连热电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一直合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5月末的公司股东总户数与之前持平约4.3万户,如您需要具体数据需要跟公司确认股东身份哦。
投资者:请问:公司在2025年5月20日以前会回答投资者旬末时点的股东人数的问题,为什么2025年5月31日以后不回答这类问题?是以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吗?如果是,那请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如果不是,请及时回答该类问题?
大连热电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一直合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5月末的公司股东总户数与之前持平约4.3万户,如您需要具体数据需要跟公司确认股东身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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