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6日收盘,岳阳兴长(000819)报收于15.15元,较上周的14.23元上涨6.47%。本周,岳阳兴长6月6日盘中最高价报15.34元。6月3日盘中最低价报14.15元。岳阳兴长当前最新总市值56.01亿元,在炼化及贸易板块市值排名15/31,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664/5148。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两个议案: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2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1.33万股。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此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3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按规定履行回购注销程序。
关于开展金融服务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简称“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预案旨在防范和化解金融业务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成立了风险处置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财务资产部、企业运营部、行政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存贷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工作小组设在财务资产部,实时监测财务公司经营情况,确保风险防范有效。预案规定了风险报告与披露制度,定期评估财务公司业务和财务风险,并在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披露。若财务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情形,领导小组将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采取措施化解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公司将重新评估财务公司风险,调整存款比例,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预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首次授予的101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212.55万股,预留授予的2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48.78万股。此外,因两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3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为6.35元/股和9.70元/股,涉及资金总额为166.105万元。报告确认,本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对岳阳兴长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根据协议,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将为岳阳兴长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为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同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存放同业款项10.03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0.91亿元。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岳阳兴长有权自主决定存贷款金额,财务公司武汉分公司承诺优先提供金融服务,合作期限为3年。交易限额为:综合授信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亿元,每日最高存款额不超过2亿元,金融服务费用每年不超过0.2亿元。双方需定期提供财务报告,确保资金安全。协议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保荐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2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1.3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1%。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10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2.55万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2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78万股。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限制性股票尚需经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后方可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均已达标。监事会同意按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监事会核查意见、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特此公告。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7月21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7月1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显示,首次授予的102名激励对象中101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的23名激励对象中22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合计解除限售261.33万股。此外,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3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为6.35元/股和9.70元/股,涉及资金总额为166.105万元。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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