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300663.SZ)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拟强制执行公司股东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不超过1,008,118股股份,卖出金额以人民币1550万元为限。此次强制执行原因为合同纠纷,执行法院裁定所致,国泰海通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实施。科蓝盛合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安京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被执行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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