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9日收盘,中远海发(601866)报收于2.54元,下跌1.55%,换手率1.37%,成交量134.29万手,成交额3.43亿元。
5月29日,中远海发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3510.4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95.2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215.2万元。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866)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股份变动情况。截至2025年5月28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798,993,820股,库存股份数量为28,724,292股,总计9,827,718,112股。自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5月29日,公司进行了多次股份购回,每次购回数量从200,000股到5,000,000股不等,每股购回价格在人民币2.2397元至2.73元之间。2025年5月29日,公司购回1,000,000股,每股购回价为人民币2.5598元,总付出金额为人民币2,559,818元。购回股份拟注销,购回授权决议通过日期、购回授权总数等信息未在公告中详细列出。确认所有购回活动均符合《主板上市规则》规定,并已正式授权批准。呈交者为公司秘书蔡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票期权及回购股份的议案,决定注销29,449,382份股票期权以及28,724,292股回购股份。2. 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和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授权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总数不超过各自总数10%的A股和H股。3. 关于申请核定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担保额度。4.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上述议案均获得7票全票通过。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票期权及回购股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对已获授但未达生效条件及尚未行权已失效的合计29,449,382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同意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剩余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行权未用于行权的28,724,29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中远海发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2019年12月至2023年5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草案、修订稿、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议案,并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调整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相关议案,因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激励对象未行权失效,决定注销合计29,449,382份股票期权。国浩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自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5月29日,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多次股份购回,具体如下:- 2025年4月9日购回2,500,000股,占现有已发行股份的0.02551%,每股购回价为人民币2.2467元。- 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29日期间,公司陆续购回股份,每次购回数量从200,000股到5,000,000股不等,每股购回价格在人民币2.2397元至2.73元之间。- 2025年5月29日,公司购回1,000,000股,每股购回价为人民币2.5598元,最高价和最低价均为人民币2.55元,总付出金额为人民币2,559,818元。购回股份拟注销,购回授权决议通过日期、购回授权总数等信息未在公告中详细列出。确认所有购回活动均符合《主板上市规则》规定,并已正式授权批准。呈交者为公司秘书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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