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8日收盘,海默科技(300084)报收于7.95元,上涨5.58%,换手率18.95%,成交量65.31万手,成交额5.04亿元。
5月28日,海默科技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39.22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544.75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出583.97万元。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受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2日。现场会议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9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由杜勤杰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939,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807%。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9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杜勤杰主持。共有253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200,939,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807%。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宇佳、李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近期,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浙商银行、兰州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涉及保本浮动收益型和固定收益型产品,金额从2,000万元到10,000万元不等,预期年化收益率在0.85%至2.65%之间。投资风险包括市场波动、操作风险等,公司将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如选择资信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建立投资台账、定期检查等。对公司而言,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23,115.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授权的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特此公告。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确保资产安全,促进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担保定义及总额计算方法,强调平等、自愿原则,拒绝强制担保。公司严格执行审议程序,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对外担保,分支机构和未经批准的子公司不得提供担保。董事应对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特殊情况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况下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实施严格资产保全措施,控制担保风险,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跟踪被担保方情况,及时披露信息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提案应明确具体,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会应设置会场,提供现场及网络参会方式,确保股东权益。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由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详情并保存10年以上。规则自2025年5月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须按招股说明书用途使用,改变用途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应在董事会批准下设立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两次以上融资需分别设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应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透明使用。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与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或用途。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质押贷款。公司需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确保新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财务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立台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需定期出具鉴证和核查报告。独立董事有权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本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也可根据特定情形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提议需通过书面形式提交,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内容涵盖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董事应亲自出席,若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还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会议事规则还包括会议记录、决议公告、档案保存等内容,确保决议透明和可追溯。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
为进一步完善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责权利匹配、收入与公司效益挂钩、长远利益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标准,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配合具体实施。薪酬标准基于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确定。独立董事领取津贴,外部董事不领取津贴。内部任职董事按职务对应薪酬制度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绩效奖金与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挂钩。董事高管可享受股权激励计划。薪酬发放方面,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离任者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发生特定情形时,董事会可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或津贴。薪酬为税前收入,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薪酬调整依据同行业薪酬水平、通货膨胀、公司经营状况等。绩效考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经营指标和管理指标。考核结果用于绩效奖金发放、基本工资调整和岗位调整。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修改、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5月发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247,899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等。公司股份采用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股份集中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有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战略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同股同利,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主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聘期1年,可以续聘。公司解散需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清算组负责清算事务。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制定。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任职资格。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联关系。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聘任和更换程序,强调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将被提议解除职务。独立董事每年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行职责情况。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保障其知情权和履职能力。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办法规定了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并明确了关联法人的五种情形及关联自然人的五种情形。同时,视同关联人的情形也进行了详细说明。关联交易涵盖多种事项,如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等。公司应遵循“如实披露”原则,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并确保定价遵循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办法还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包括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此外,办法对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及时披露超过一定金额的关联交易,并对日常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审议程序进行了特别说明。最后,办法明确了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和履行相关义务的具体情形。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执业资格、良好声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条件。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选聘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政策、流程,监督选聘过程,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建议。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审计委员会需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保持关注。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包括执业质量缺陷、无法按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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