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6日收盘,明新旭腾(605068)报收于19.58元,上涨1.61%,换手率4.1%,成交量6.64万手,成交额1.29亿元。
5月26日,明新旭腾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28.13万元,占总成交额0.22%;游资资金净流出129.63万元,占总成交额1.0%;散户资金净流入157.75万元,占总成交额1.22%。
5月26日,明新旭腾发布公告称,其股东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5月26日期间合计增持101.1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41%。增持期间,该股股价上涨11.38%,截至5月26日收盘报19.58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增持股份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德创管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等。增持前,德创管理直接持有公司9,500,000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5.86%,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85,814,000股,占52.93%。
根据明新旭腾2025年3月6日公告,德创管理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实际增持期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5月26日,增持1,496,000股,占总股本0.92%,成交金额2,561.18万元。增持后,德创管理持股比例增至6.78%,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87,310,000股,占53.85%。
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且因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过50%,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明新旭腾已按规定披露相关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5月27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德创管理增持股份14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561.18万元,增持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87310000股,持股比例为53.85%。经核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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