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6日收盘,莱特光电(688150)报收于23.64元,下跌2.19%,换手率3.26%,成交量5.84万手,成交额1.39亿元。
5月26日,莱特光电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824.6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59.3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084.05万元。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13元(含税)。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9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5月30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6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公司总股本402,437,58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90,313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01,247,272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162,145.3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18%。
差异化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公司股东王亚龙先生、西安麒麟投资有限公司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扣税说明方面,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402,437,58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90,313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01,247,272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162,145.3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18%。公司曾进行两次股份回购,第一次回购总计2,804,800股,第二次回购总计311,513股,合计1,190,313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符合相关条件。保荐人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