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美丽生态(000010)报收于2.81元,下跌2.77%,换手率3.27%,成交量17.2万手,成交额4872.46万元。
5月23日,美丽生态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516.7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07.1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723.87万元。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飞霖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就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业绩考核要求均已达成。其中,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762.1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90.89万元,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而美丽深科净利润未达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22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28%。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除限售已依法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及个人业绩考核达标。其中,美丽生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5000万元目标,任职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其他激励对象所在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达标。此外,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或公司业绩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最终,22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4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28%。报告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相关规定。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部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9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728%。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22名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低于0万元,实际实现1762.14万元,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个人业绩考核方面,2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A/B,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包括副总经理高仁金、郭为星、张琳、江成汉、林孔凤,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美玲,以及16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公司将继续锁定部分股票,并按规定办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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