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通化金马(000766)作为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吉0503民初220号
- 标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深圳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通化某公司货款525,936.05元以及承担自2023年7月19日起至2024年4月1日逾期付款的损失19,662.70元; 二、深圳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承担自2024年4月2日起至全部货款给付完毕时止逾期付款损失(以525,936.0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上浮50%计算)。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通化某公司(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深圳某公司
- 判决日期:2024年6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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