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2日收盘,ST葫芦娃(605199)报收于10.01元,下跌1.57%,换手率2.82%,成交量11.26万手,成交额1.14亿元。
5月22日,ST葫芦娃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326.52万元,占总成交额11.6%;游资资金净流入528.34万元,占总成交额4.62%;散户资金净流入798.18万元,占总成交额6.9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由董事长刘景萍主持。参会股东共619人,代表股份304,073,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978%。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不进行利润分配、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租赁、保理暨提供相应担保额度预计等。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景萍女士主持。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61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4,073,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97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不进行利润分配、确认董事及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租赁、保理暨提供相应担保额度预计等议案。其中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余为非特别决议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付雄师、朱亚茹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注射用头孢唑肟钠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物名称为注射用头孢唑肟钠,剂型为注射剂,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规格为0.5g、1.0g,药品生产企业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射用头孢唑肟钠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多种感染。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外,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还有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对该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为339.77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公司注射用头孢唑肟钠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该药品的市场销售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因药品销售易受行业政策、招标采购、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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