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9日收盘,柏诚股份(601133)报收于11.04元,上涨0.45%,换手率1.47%,成交量2.17万手,成交额2390.6万元。
5月19日,柏诚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277.33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1.6%;游资资金净流出97.51万元,占总成交额的4.08%;散户资金净流入374.84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5.68%。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文件指出,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此外,柏诚股份还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存在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回购股份数量57,600股,注销股份数量57,600股,注销日期2025年5月21日。-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提出的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7,600股,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716,860股。-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号,并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5月21日完成注销。回购资金总额为310,464.00元加上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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