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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晶华新材(603683)5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73.19万元,占总成交额4.41%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5-16 04: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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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5月15日收盘,晶华新材(603683)报收于13.97元,下跌0.21%,换手率3.62%,成交量9.38万手,成交额1.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入573.19万元,占总成交额4.41%,而散户资金净流出580.87万元,占总成交额4.47%。
  • 公司公告汇总: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并由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见证,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交易信息汇总

5月15日,晶华新材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573.19万元,占总成交额4.41%;游资资金净流入7.68万元,占总成交额0.06%;散户资金净流出580.87万元,占总成交额4.47%。

公司公告汇总

晶华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年5月15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10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042,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401%。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晓南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工作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 延迟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确认董事及监事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简易程序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

其中,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叶菲、毛一伦见证了会议,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提前20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延迟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报告、董事及监事薪酬确认、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发行相关事宜、2025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申请及对外提供担保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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