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4日收盘,*ST庚星(600753)报收于5.98元,下跌2.13%,换手率4.58%,成交量10.54万手,成交额6337.99万元。
5月14日,*ST庚星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549.72万元,占总成交额8.67%;- 游资资金净流入249.69万元,占总成交额3.94%;- 散户资金净流入300.03万元,占总成交额4.73%。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向上海庚星增资2750万元,福州庚星增资1100万元,福州星庚向上海庚星增资3450万元。增资后,上海庚星注册资本增至9200万元,福州庚星注册资本增至2100万元。- 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所有议案均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旨在有效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包括:全文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股份转让等内容进行了调整。此外,公司还修订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福州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采用债转股形式,分别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庚星增资6200万元和福州庚星增资1100万元。增资后,上海庚星注册资本增至9200万元,福州庚星注册资本增至2100万元。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上海庚星和福州庚星主要从事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业务。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海庚星所有者权益为-61085399.04元,福州庚星所有者权益为-10940398.83元。本次增资旨在优化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战略优化与业务调整。增资完成后,两家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细则规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细则适用于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两者分开投票。股东投票时需注明持股数及投票权数,累积票数按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计算。股东会主持人须宣布累积表决票数及计算方法。投票结果由监票人核对,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过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若出现票数相同无法决定当选者,将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在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
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需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股东权益。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提案内容应明确且合法。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还规定了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计票监票、会议记录保存等细节,确保会议顺利进行。此外,规则强调了股东会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会可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资产交易,以及特定金额内的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财务审计、战略规划、人员提名和薪酬考核等工作。董事长为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等。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包括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重大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需保存不少于10年,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细则规定,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投票外,还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投票。细则明确了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包括编制股东会通知公告,载明会议类型、时间、参会股东类型、股权登记日、拟审议议案、投票流程等信息。公司需提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公司提供股东数据,并在投票前核对信息。细则还详细规定了网络投票的方法与程序,包括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的具体操作步骤,以及投票时间和身份认证要求。对于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细则明确了投票规则。此外,细则还涉及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与查询,确保投票结果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及时披露投票结果和决议公告。
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307,175元,经营范围涵盖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等。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强调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股东回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确保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章程还规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通知和公告方式,以及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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