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莎普爱思(603168)报收于7.16元,下跌0.69%,换手率2.11%,成交量6.82万手,成交额4919.28万元。
5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6.71万元,占总成交额8.06%;游资资金净流入102.37万元,占总成交额2.08%;散户资金净流入294.34万元,占总成交额5.9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B01972)。药品名称为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剂型为眼用制剂,规格为0.488%(0.4ml:1.952mg),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原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234661,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均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批结论为批准本品亚硝胺类杂质的研究及控制策略的补充申请。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适应菌种包括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等,适应症用于治疗眼睑炎、睑腺炎、泪囊炎、结膜炎、睑板腺炎、角膜炎以及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疗法。2023年12月,公司取得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的《药品注册证书》,目前又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为593.05万元人民币。公司表示,本次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完善了该药品的安全性信息,有助于该药品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有利于提升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药品未来的生产和销售受医药行业政策、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林弘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9533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0%。本次股票质押续期后,林弘远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10137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8.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93%。林弘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养和实业、同辉医疗、谊和医疗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219653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44%。本次股票质押续期后,林弘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总数为39775783股,占林弘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2.6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58%。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接到林弘远先生《关于股份质押续期的告知函》,获悉林弘远先生质押给广发证券的11013700股股份已办理质押延期购回手续,质押起始日为2024年4月26日,原质押到期日为2025年4月26日,续期后质押到期日为2026年4月24日,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偿还债务。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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