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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媒控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5-04-30 16: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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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华媒控股(000607)04月3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陆元峰虽有非常深厚的杭州官场背景,但其未有广告传媒从业经历,也未经商业市场历练。每家上市公司都关系到投资中国的信心,关系到培育耐心资本、长期投资的信心。我们几个股东合计持股超2.4%(单一股东<1%),我们一致同意向股东大会提交《专业人干专业事》这项议案,因此,根据相关规定,我们这个情况,是否满足向股东大会议案的要求。事关重大,请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天回复。
华媒控股董秘:您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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