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4月1日收盘,广联达(002410)报收于14.49元,上涨0.0%,换手率2.2%,成交量34.88万手,成交额5.07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260.17万元,占总成交额4.45%;游资资金净流入1698.23万元,占总成交额3.35%;散户资金净流出3958.41万元,占总成交额7.8%。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 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同意票6票,关联董事袁正刚、刘谦、云浪生回避表决。授予日为2025年3月31日,向485名激励对象授予2643.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73元/份。2. 回购股份方案,同意票9票。3. 香港子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同意票9票。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授予2643.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73元/份。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31日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率95.1389%。2.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率95.3466%。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率95.3517%。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报告指出,广联达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授予日为2025年3月31日,授予数量为2643.95万份,授予人数为485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或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广联达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授予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禁止情形。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以2025年3月3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85名激励对象授予2643.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73元/份。激励计划有效期为36个月,分两期行权,公司预计此次激励计划将产生11012.05万元的总费用。
核查结果显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239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但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17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60320份予以注销,注销事宜已完成。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500万至1000万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21元/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为10500万元至2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实施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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