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郑州煤电(600121)报收于3.99元,下跌2.92%,换手率2.1%,成交量25.56万手,成交额1.03亿元。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20.23万元,占总成交额10.9%;游资资金净流入73.54万元,占总成交额0.72%;散户资金净流入1046.69万元,占总成交额10.18%。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郑州煤电披露,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8.48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7145户,减幅为7.7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32万股增加至1.4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5.34万元。
财务报告- 郑州煤电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2.05亿元,同比下降2.74%;归母净利润2.83亿元,同比上升783.88%;扣非净利润3350.45万元,同比上升83.37%;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0.1亿元,同比下降15.2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7亿元,同比上升119.1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527.69万元,同比下降70.05%;负债率77.36%,投资收益5.43亿元,财务费用2.11亿元,毛利率24.8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煤炭产量684万吨,同比增长3.47%,销量690万吨,同比增长4.10%,营业收入42亿元,同比减少2.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3亿元,同比增加783.8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39.6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8.79亿元。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余乐峰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多个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确认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拟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并注销部分子公司的议案以及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部分议案还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郑州煤电2024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360,159,378.68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82,662,788.09元,但因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2025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为15.60亿元。会议决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多个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拟订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除第五项和第八项外,其他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晓东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晓东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股东利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周晓东任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周晓东出席8次董事会,亲自出席5次,通讯方式出席3次,出席4次股东大会。周晓东主持10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现金分红、内部控制、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和董事会运作情况。周晓东通过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关注中小投资者权益,进行现场调研,确保公司规范运作。2024年,公司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审议通过多项议案,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周晓东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治理优化和董事会建设贡献力量。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郑州煤电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审计结果显示,郑州煤电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指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经费单位,涵盖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83%和营业收入总额的99.72%。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外部环境、投资决策风险、运营管理风险等。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未发现重大遗漏或法定豁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公司将继续围绕发展战略,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强化内部监督职能。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子公司的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子公司。主要内容包括:将全资子公司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博威物资招标有限公司60%的股权划转给公司,划转完成后,公司共持有博威招标80%的股权,博威招标从三级子公司变更为二级子公司。同时,将全资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恒泰灾害治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祥隆地质工程有限公司30.51%的股权划转给公司,划转完成后,公司共持有祥隆地质54.92%的股权。后续,公司将逐步将恒泰治理的人员及业务并入祥隆地质,待资产、债权及债务清算后对恒泰治理进行注销。本次股权结构调整旨在压减法人层级,整合优化公司内部资源,提升管理效率。该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事项尚需履行协议签订、工商变更、清算注销登记等手续,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权结构调整等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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