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9日收盘,明阳智能(601615)报收于11.38元,下跌1.47%,换手率1.53%,成交量34.8万手,成交额3.96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44.93万元,占总成交额7.18%;游资资金净流入2079.46万元,占总成交额5.25%;散户资金净流入765.48万元,占总成交额1.93%。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受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3月19日15:00在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明阳工业园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票669,385,50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43%,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票279,261,403股,占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2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89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75,776,157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31.4259%。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1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19日在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明阳工业园5楼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1,58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75,776,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259%。会议由副董事长葛长新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A股股东同意669,385,501票(99.0543%),反对5,559,856票(0.8227%),弃权830,800票(0.1230%)。对于5%以下股东,同意279,261,403票(97.7627%),反对5,559,856票(1.9463%),弃权830,800票(0.2910%)。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孔维维、梁严鑫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并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