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9日收盘,春秋电子(603890)报收于13.57元,下跌0.95%,换手率4.21%,成交量18.5万手,成交额2.5亿元。
春秋电子2025年3月19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909.78万元,占总成交额11.64%;- 游资资金净流出113.33万元,占总成交额0.45%;- 散户资金净流入3023.12万元,占总成交额12.09%。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春23转债”的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春秋电子于2023年3月17日发行了5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总额57,000万元,期限6年,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9年3月16日止。- 债券于2023年4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简称“春23转债”,代码“113667”。- 转股期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9年3月1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0.40元/股,后调整为10.30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春23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包括: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自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3月19日,公司股票已触发上述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春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在未来3个月内(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亦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自2025年6月19日后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 保荐机构认为,春秋电子本次不提前赎回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约定。
关于不提前赎回“春23转债”的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不提前赎回“春23转债”。- 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3月19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春23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30元/股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春23转债”的议案。- 未来3个月内(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如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亦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自2025年6月19日后首个交易日起,若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 “春23转债”于2023年3月17日发行,发行总额57,000万元,期限6年,转股期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9年3月1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0.40元/股,因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10.30元/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满足赎回条件前6个月内无交易“春23转债”的情形,且暂无未来6个月内减持计划。-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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