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7日收盘,龙元建设(600491)报收于3.96元,上涨1.02%,换手率3.07%,成交量46.91万手,成交额1.84亿元。
龙元建设2025年3月7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365.07万元,占总成交额7.43%;- 游资资金净流入830.81万元,占总成交额4.52%;- 散户资金净流入534.26万元,占总成交额2.91%。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包括:-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募集资金规模从人民币1,849,477,365.58元调整为1,846,477,365.07元,发行数量由458,927,386股调整为458,182,969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因调整募集资金规模,公司对发行预案进行了修订。-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对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对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对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内容进行了修订。- 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与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拟签署补充协议,调整股份认购数量和认购价款。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7日、7月25日、12月13日、2024年1月5日及2025年3月7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并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其多次修订的议案。2025年3月7日,公司再次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司对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等议案。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为1,846,477,365.07元,扣除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旨在优化财务结构,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龙元建设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事项进行了核查。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五,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杭州交投集团,发行数量为458,182,969股,发行价格为4.0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46,477,365.0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交投集团)拟通过表决权放弃、股权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赖振元家族放弃154,389,988股表决权,杭州交投集团受让128,499,668股股票,并认购458,182,969股新股。交易完成后,杭州交投集团将持有586,682,637股,占总股本29.51%,成为控股股东,杭州市国资委成为实际控制人。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权益变动提示公告,赖振元家族将合计持有的154,389,988股股票表决权放弃,向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交投集团)转让128,499,668股股票,并由杭州交投集团认购龙元建设向其发行的458,182,969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杭州交投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29.51%股份,成为控股股东,杭州市国资委成为实际控制人。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涉及赖振元家族权益变动。赖振元家族将合计持有的154,389,988股股票表决权放弃,向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交投集团)转让128,499,668股股票,并由杭州交投集团认购龙元建设向其发行的458,182,969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杭州交投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29.51%股份,成为控股股东,杭州市国资委成为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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