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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汽轮B: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5-03-06 17: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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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杭汽轮B(200771)03月0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领导好,我是公司股票长期投资者。现在有问题,请公司回答:公司就投资者提出的启同是否为关联一致行动人的问题已经做出了让投资者查阅23年年报的回复。请问公司回复,对于关联交易投票安排,请问启同是否有投票权,是否需要回避投票。请这两个问题,回复是或否即可。便于投资人做出正确判断,谢谢!
杭汽轮B董秘: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章程》第86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由与会的非关联股东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根据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南,上市公司披露《股东会决议》,对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单独说明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说明关联股东名称、存在的关联关系、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回避表决情况。投资者投票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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