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21日收盘,晶华微(688130)报收于27.4元,上涨3.4%,换手率10.11%,成交量3.03万手,成交额8168.97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0.75万元,占总成交额1.48%;游资资金净流入278.55万元,占总成交额3.41%;散户资金净流出399.3万元,占总成交额4.89%。
根据2月21日市场公开信息、上市公司公告及交易所披露数据整理,晶华微(688130)最新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股份变动情况:2025年2月20日公司董事吕汉泉共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为0.0108%。变动期间公司股价下跌0.41%,2月20日当日收盘报26.5元。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吕汉泉主持,7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授予价格由25.33元/股调整为17.99元/股,授予数量由126.75万股调整为177.45万股。-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5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8020万股;因考核原因作废12.1223万股,合计作废58.9243万股,激励对象调整为89人。-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为89名激励对象办理205,397股的归属事宜。-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增设技术创新中心、质量与可靠性中心,以强化公司管理和提高运营效率。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确认,除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其余89名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05,397股。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曼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理由恰当、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作废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05,397股,同意为8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完善内部组织管理,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管理需要,公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增设技术创新中心、质量与可靠性中心。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主要内容包括:- 批准和授权:2023年4月至5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进行了公示和核查。2023年6月12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调整情况:因公司2022年和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33元/股调整为17.99元/股,授予数量由126.75万股调整为177.45万股。- 作废部分股票:因15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8020万股;因部分激励对象不完全满足考核要求,作废12.1223万股。合计作废58.9243万股。- 归属情况: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6月12日,符合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205,397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根据报告,2025年2月20日,晶华微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05,397股,涉及89名激励对象。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达12,680.55万元,触发公司层面归属系数63%。此外,87名激励对象部门及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100%,2名激励对象为80%。授予日为2023年6月12日,归属价格调整为17.99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5,397股,来源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17.99元/股。激励对象共89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该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包括: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6.75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0%,预留14.25万股。归属安排分四个阶段,每12个月归属25%。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至2026年各年度营业收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3年,目标值为1.46亿元,触发值为1.17亿元。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80.55万元,达成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63%。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确认89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同意办理归属事宜。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规定。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需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10股转增4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上述权益分派均已实施完毕。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99元/股,授予数量为177.45万股。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监事会认为调整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8020万股;2023年度公司业绩达成触发值,部分激励对象因不完全满足部门层面/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能完全归属,因考核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1223万股。因此,激励对象由104人调整为89人,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9243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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