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4日收盘,大位科技(600589)报收于3.59元,上涨2.28%,换手率3.18%,成交量46.99万手,成交额1.65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88.5万元,占总成交额2.95%;游资资金净流出419.12万元,占总成交额2.53%;散户资金净流出69.38万元,占总成交额0.42%。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董事长张微女士主持,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为整合资源、聚焦主业并盘活闲置资产,公司将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揭东大道西侧地段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11号地块)和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青年场土地使用权(地都地块)。首次挂牌转让价格分别为12,850万元和12,000万元。若首次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未成交,将按不低于首次挂牌价90%的价格重新挂牌。该议案已由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10日15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3号大厦B座13层。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为“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5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登记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3号大厦B座13层。股东可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投票,同一表决权仅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会议出席对象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现场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审议《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旨在整合资源、聚焦主业并盘活闲置资产。公司将转让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的11号地块和揭阳空港经济区的地都地块,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分别为12,850万元和12,000万元,评估值分别为11,089.42万元和10,322.29万元。1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101,565.6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包括会议厅、宿舍等;地都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151,120.60平方米,地上无建筑物。地都地块目前处于抵押状态。交易对象及最终成交价格尚未确定,交易将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目的为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受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等因素影响。本议案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相关会议审议通过。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拥有的11号地块和地都地块以公开挂牌形式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11号地块位于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为12,850万元;地都地块位于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青年场,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为12,000万元,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本次转让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转让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过去12个月内出售的资产(含本次)累计计算后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1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101,565.60平方米,终止使用期限为2051年11月2日,地上建筑物包括会议厅、宿舍、实验室等。地都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151,120.60平方米,终止使用期限为2063年1月7日,地上无建筑物,目前处于抵押状态。公司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11号地块评估值为11,089.42万元,地都地块评估值为10,322.29万元。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不低于评估值,定价公平、合理。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8月31日。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托进行评估,评估对象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5,028.54万元,账面净值1,509.99万元;构筑物账面原值4,256.14万元,账面净值1,447.26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1,152.74万元,账面净值609.05万元。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评估结论显示,账面价值总计3,566.30万元,评估价值11,089.42万元,评估增值7,523.12万元,增值率210.95%。其中,固定资产评估增值63.60%,无形资产评估增值926.44%。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报告特别说明,部分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且大会议厅、仓库、办公室及化工材料车间G栋已无实物,评估值为零。评估未考虑未来可能的抵押、担保及税收责任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4年11月18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由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的部分无形资产(地都地块)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评估对象为大位数据科技申报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61,475,300.00元,账面净值46,721,228.00元。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结论为103,222,900.00元,评估增值56,501,700.00元,增值率120.93%。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特别事项说明指出,2024年11月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暂未完成换发,土地使用权人仍列示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评估结论不包含增值税且未考虑评估对象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收责任。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1月22日。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