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4日收盘,南京医药(600713)报收于4.82元,较上周的4.84元下跌0.41%。本周,南京医药1月23日盘中最高价报4.88元。1月24日盘中最低价报4.76元。南京医药当前最新总市值63.11亿元,在医药商业板块市值排名14/31,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234/5129。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20-22日召开,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经核查,1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个人解锁系数为60%;3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或部门未达成指标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个人解锁系数为0%,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标准,公司也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余35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且个人解锁系数为100%。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4.9614万股。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20-22日召开,全体监事出席并表决,无反对或弃权票,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25年1月20-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814,91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81,49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069,040,922.3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31日到账,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拟调整租赁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经济开发区恒发路21号的部分厂房,用于仓储及办公。租赁总面积为16,871.12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4年2月1日至2042年1月31日,不超过18年。自第二计租年度起日租金每年递增3%,18年租赁总价约1.96亿元。鹤龄药事将投资不超过500万元用于购置设备及对现租赁厂房的部分区域实施改造。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13)于2025年1月20-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康捷物流)和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同春)分别提供不超过14,238.06万元和39,087.32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13)发布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373人,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4.96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公司于2025年1月20-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确保兑付工作顺利进行。本期债券简称“24南京医药SCP002”,代码012481659.IB,发行总额5亿元,起息日2024年5月24日,发行期限270天,债项利率1.94%,本息兑付日2025年2月18日(遇节假日顺延),应偿付本息金额50,717.53万元。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和南京银行,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招商银行,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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