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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股市必读:德新科技(603032)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3.02万元,占总成交额0.61%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1-24 09: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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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月23日收盘,德新科技(603032)报收于13.0元,下跌0.69%,换手率1.23%,成交量2.84万手,成交额3759.6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3.02万元,占总成交额0.61%;游资资金净流出135.02万元,占总成交额3.59%;散户资金净流入158.04万元,占总成交额4.2%。
  • 公司公告汇总: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第三批全资子公司超额业绩奖励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公司将于2025年2月5日回购注销78,400股限制性股票,涉及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8.07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3.02万元,占总成交额0.61%;游资资金净流出135.02万元,占总成交额3.59%;散户资金净流入158.04万元,占总成交额4.2%。

公司公告汇总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月17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邱岭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定第三批全资子公司超额业绩奖励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回购注销原因包括:1)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2) 激励对象离职。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数量调整为78,400股,其中预留授予部分56,000股,首次授予部分22,4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8.07元/股。公司已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公示期已届满45日,未收到任何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本次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需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及办理股票注销登记和减资的工商登记程序。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8,4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日期为2025年2月5日。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已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公示期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要求。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34,053,400股变更为233,975,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由3,935,400股减少至3,857,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变。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申请,预计2025年2月5日完成注销。公司承诺确保回购注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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