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金信诺(300252)01月2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在1月31日之前进行年报预披露需满足以下要求: 1.净利润为负值:即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亏损状态。2.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公司上一年度净利润为亏损,本年度预计盈利。因为公司2023年年报是亏损的,所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必须在1月31日之前对2024年年报进行预披露,请问公司是否会按时预披露?
金信诺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本预计稍晚进行预披露,但根据规定,公司会在1月31日之前对2024年年报按时进行预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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