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7日收盘,达仁堂(600329)报收于30.18元,上涨0.8%,换手率0.37%,成交量2.1万手,成交额6323.25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54万元,占总成交额0.47%;游资资金净流出144.85万元,占总成交额2.29%;散户资金净流入174.4万元,占总成交额2.76%。
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为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并针对第六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多项程序,包括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与通过。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次调整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第六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涉及6名激励对象,合计63,920股,预计于2025年1月22日完成注销。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公司需按法律法规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达仁堂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指出,因5名激励对象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1名激励对象部分未达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合计63,92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日期为2025年1月22日。2024年11月11日,公司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回购价格调整为3.70元/股。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3539510),并通知债权人,未收到异议。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无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从3,068,920股减少至3,005,000股,总计股本从770,158,276股减少至770,094,356股。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规,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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