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7日收盘,德赛西威(002920)报收于104.71元,较上周的102.15元上涨2.51%。本周,德赛西威1月14日盘中最高价报109.0元。1月13日盘中最低价报101.44元。德赛西威当前最新总市值581.1亿元,在软件开发板块市值排名6/13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31/5126。
1月14日特定对象调研,现场
问:公司国际化进程推进得怎么样?
答:国际化是公司当前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是公司保持持续成长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公司全方位开展国际化布局,并获得显著成果。业务开拓方面,公司目前已获得UDI、VOLKSWGEN、STELLNTIS、SKOD、VOLVO、TOYOT、MRUTISUZUKI、TTMOTORS等客户的新项目订单,海外订单持续增长。服务体系方面,公司已在全球多个区域设立子公司、办公室、建设生产基地,提高本地化的生产与服务水平。
问:请介绍一下公司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域控产品情况?
答:公司第三代高性能智能座舱产品是智能座舱业务增长的主要动力,已量产配套理想汽车、奇瑞汽车、广汽埃安、广汽乘用车等客户,并获得奇瑞汽车、广汽乘用车、广汽埃安、比亚迪汽车等多家主流客户的新项目定点。第四代座舱产品亦已获得理想汽车、吉利汽车、广汽埃安、极越汽车等客户的新项目定点,并已陆续量产供货。高算力智能驾驶域控平台已量产配套理想汽车、小鹏汽车、路特斯、广汽埃安、极氪汽车等多家车企,并新获得理想汽车、广汽埃安、吉利汽车、长城汽车、路特斯、极氪汽车等超过十家车企的新项目订单;轻量级差异化平台已获得主流自主、外资品牌的项目定点,将向更多客户进行推广。
问:公司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中的保持优势?
答:公司拥有完善的产品结构(涵盖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网联服务三大产品群)、深厚的技术储备、优质的客户结构、高度智能化的制造系统、行业认可的质量管控能力和信息安全能力,多维度形成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目前公司智能座舱与智能驾驶产品均处于国内行业领先地位。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核查事项的专项说明(修订稿)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多项核查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05%、21.39%、19.46%和20.04%。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8,829.21万元、446,358.83万元、716,809.19万元和863,516.7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7.05%、29.89%、32.72%和45.50%。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3,473.04万元、341,615.08万元、325,994.28万元和400,250.7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0.04%、24.83%、18.10%和20.72%。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前两大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及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发行人股份比例分别为28.31%及26.49%。截至2024年9月30日,财务性投资占比为1.16%。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的已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合计10,116.66万元。公司在确定本次募集资金规模时已考虑前述财务性投资的影响,并已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多项措施应对业绩及毛利率波动,包括优化成本管理体系、提高研发效能、完善客户结构等。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明显异常。存货期末余额变动合理,与公司发展阶段相匹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9,880.00万元,主要用于德赛西威汽车电子中西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智能汽车电子系统及部件生产项目以及智算中心及舱驾融合平台研发项目。
德赛西威专注于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网联服务三大领域,提供移动出行整体解决方案。公司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97,476.54万元,净利润141,729.49万元。主要风险包括行业竞争、境外原材料采购、产业政策、国际业务开展、质量管控、研发成果不及预期、存货跌价、经营业绩增速放缓、应收账款回收、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及控制权变更等。
中信证券承诺已尽职调查,确保发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将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德赛西威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德赛西威汽车电子中西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智能汽车电子系统及部件生产项目及智算中心及舱驾融合平台研发项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8,829.21万元、446,358.83万元、716,809.19万元和863,516.7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05%、29.89%、32.72%和45.50%。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3,473.04万元、341,615.08万元、325,994.28万元和400,250.7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0.04%、24.83%、18.10%和20.72%。公司前两大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及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发行人股份比例分别为28.31%及26.49%。截至2024年9月30日,财务性投资占比为1.16%。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已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合计10,116.66万元。公司已采取措施应对业绩及毛利率波动,包括优化成本管理体系、提高研发效能和完善客户结构。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未对公司内部治理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公司产品安全的违法违规事件,不存在有关公司产品安全的重大舆情。公司为防范相关风险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安全管理团队。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产能消化措施有效,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德赛西威注册资本55,495.9434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555,006,100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3,493,44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1,512,655股。前十大股东中,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31%,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6.49%。
报告期内,德赛西威现金分红情况良好,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至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56,943.45万元、1,493,290.58万元、2,190,800.2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3,190.14万元、117,212.14万元、154,157.40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897,476.54万元,净利润141,729.49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德赛西威汽车电子中西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智能汽车电子系统及部件生产项目和智算中心及舱驾融合平台研发项目。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意见书指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应收账款和存货账面价值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目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前两大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及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发行人股份比例分别为28.31%及26.49%。
意见书还提到,公司财务性投资占比为1.16%,已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合计10,116.66万元,并已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内部治理和日常经营未受实际控制人变更影响,控制权稳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安全管理团队,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公司产品安全的违法违规事件,未被有权机关处罚。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德赛西威汽车电子中西部基地建设项目、智能汽车电子系统及部件生产项目和智算中心及舱驾融合平台研发项目。公司未来三年预计资金缺口为503,634.48万元,本次融资规模合理且必要。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扩产行为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新增产能规模合理,产能消化措施有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于2024年12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6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和更新,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9,880.00万元,主要用于德赛西威汽车电子中西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智能汽车电子系统及部件生产项目以及智算中心及舱驾融合平台研发项目。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两大股东德赛集团及惠创投持股比例分别为28.31%和26.49%。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及网联服务领域的产能和技术水平,以满足市场需求并增强竞争力。公司已取得相关项目备案和环评批复,项目实施地点分别位于成都和惠州。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行业竞争、境外原材料采购、产业政策、国际业务开展、质量管控、核心技术泄密等风险。此外,公司承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保障投资者权益。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5-010)于2025年1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16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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