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博实股份(002698)01月1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请问今年1.15会披露年度预告吗?
博实股份董秘:您好,感谢您关注博实股份。依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如预计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1)净利润为负值;(2)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3)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5)期末净资产为负值;(6)公司股票交易因触及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7)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2024年度业绩不适用上述依规应该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没有达到上述依规披露要求的公司,可以选择自主披露业绩预告计划。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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