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5日收盘,永冠新材(603681)报收于12.63元,下跌0.79%,换手率0.88%,成交量1.68万手,成交额2126.81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6.27万元,占总成交额8.29%;游资资金净流入114.21万元,占总成交额5.37%;散户资金净流入62.06万元,占总成交额2.92%。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办理了人民币10,000万元定存通定制版业务,期限为3个月,年化收益率2.10%,于2025年1月13日到期赎回,实际收益52.56万元。2025年1月13日,江西振冠再次与民泰银行办理人民币7,000万元定存通定制版业务,期限为3个月,预计年化收益率2.10%。上述投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永22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转股价格为22.45元/股,转股时间为2023年2月3日至2028年7月27日。自2025年1月2日起,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19.08元/股),预计将触发“永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公开发行7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7,000万元,期限6年。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自2023年2月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6.81元/股。公司曾多次调整转股价格,最终调整为22.45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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