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5日收盘,中国巨石(600176)报收于11.57元,下跌0.09%,换手率0.57%,成交量22.95万手,成交额2.65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86.88万元,占总成交额2.21%;游资资金净流出1814.84万元,占总成交额6.84%;散户资金净流入1227.96万元,占总成交额4.63%。
中国巨石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5日在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代行董事长、总经理杨国明主持。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72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51,964,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549%。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三项议案:1. 关于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零碳智能生产线及配套500MW风电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票2,244,513,047股,占比99.6691%;2. 关于终止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桐乡生产基地燃气站及配套管线项目的议案,同意票2,244,934,510股,占比99.6878%;3. 关于制定《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票2,250,111,083股,占比99.9177%。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张贺铖、李丰辰律师见证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8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下午13:30在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和上午9:15至下午15:00。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21名,代表股份2,251,964,2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2549%。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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