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4日收盘,东方盛虹(000301)报收于8.42元,上涨1.32%,换手率0.27%,成交量14.75万手,成交额1.23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2.48万元,占总成交额1.4%;游资资金净流出306.28万元,占总成交额2.49%;散户资金净流入478.75万元,占总成交额3.89%。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表决。
截至2025年1月13日收盘,公司股票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盛虹转债”距离到期日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4月13日)内,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将从2025年4月14日重新起算。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4月13日)内,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截至2025年1月13日收盘,公司股票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盛虹转债”距离到期日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将从2025年4月14日重新起算,在此之后若“盛虹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投资者如需了解“盛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3573480进行咨询。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4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召开,由副董事长计高雄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46人出席,代表股份数量4,543,290,173股,占68.7209%。中小股东438人,代表股份248,919,077股,占3.7651%。
会议审议通过了五项议案:1)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最终通过;2) 预计2025年度互相担保额度,特别决议案,通过;3)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特别决议案,通过;4)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特别决议案,通过;5)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特别决议案,通过。
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复安、盛霖见证了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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