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8日收盘,光大银行(601818)报收于3.74元,上涨0.27%,换手率0.39%,成交量182.62万手,成交额6.8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光大银行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034.69万元,占总成交额4.44%;游资资金净流出614.73万元,占总成交额0.9%;散户资金净流入3649.42万元,占总成交额5.33%。
- 公司公告汇总:光大银行将向光大优3股东派发2024年度股息,每股4.33元(税前),总计约15.1551亿元(税前),股息发放日为2025年1月15日。
- 公司公告汇总:光大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第三期优先股股息发放、修订《个人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
- 公司公告汇总:光大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五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等,会议合法有效。
- 公司公告汇总:光大集团增持光大银行A股股份计划进展顺利,截至公告日累计增持121,943,100股,占总股本的0.21%,累计增持金额为403,492,111元。
交易信息汇总
光大银行2025-01-08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034.69万元,占总成交额4.44%;游资资金净流出614.73万元,占总成交额0.9%;散户资金净流入3649.42万元,占总成交额5.33%。
公司公告汇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大优3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 股票代码:601818,股票简称:光大银行,公告编号:临 2025-003
- 优先股代码:360034,简称:光大优 3
- 每股优先股派发2024年度股息人民币4.3300元(税前),计息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最后交易日:2025年1月13日,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2025年1月14日,股息发放日:2025年1月15日。
- 光大优 3发行3.5亿股,每股面值100元,2024年1月1日至7月17日期间票面股息率为4.80%,2024年7月18日至12月31日期间票面股息率为3.77%。
- 发放对象为截至2025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光大优 3股东。
- 居民企业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按相关规定执行。咨询机构为本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咨询电话010-6363636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于2025年1月7日在总行召开,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13名,2名董事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同意2025年1月按发行条款向第三期优先股股东派发2024年现金股息,合计约人民币15.16亿元(税前)。
- 修订《个人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 《业务连续性管理专项审计情况的报告》。
- 《2025年审计计划方案》,该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设立光大金融研究院有关事项。
- 为关联法人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吴利军等6名董事回避表决。
- 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全体股东利益。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通知于2024年12月2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1月7日在北京召开,董事长吴利军主持。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共有1,348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468,251,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683%。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五项议案:
-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为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核定授信额度。
- 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
- 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 选举黄振中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会议于2025年1月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三层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48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468,251,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68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由吴利军董事长主持。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为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核定授信额度。
- 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
- 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 选举黄振中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A股和H股股东投票情况详见公告。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孙凤敏、蔡思羽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 光大集团拟自2024年3月29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光大银行A股股份,累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亿元,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首次增持情况:光大集团于2024年3月29日首次增持64,321,400股,占总股本的0.1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大集团累计增持121,943,100股,占总股本的0.21%,累计增持金额为403,492,111元(不含交易费用)。
- 增持主体基本情况:光大集团为光大银行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光大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光大银行26,017,105,467股A股股份和1,866,595,000股H股股份,合计占总股本的47.19%。
-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光大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光大银行A股股份,累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亿元,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大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光大银行26,139,048,567股A股股份和1,866,595,000股H股股份,合计占总股本的47.40%。
-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光大银行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光大银行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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