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ST亚联(002316)01月0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风险警示标示?
ST亚联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心和关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如还有其它问题,欢迎致电公司投资者专线:0755-2655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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