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7日收盘,凯龙股份(002783)报收于7.85元,上涨0.38%,换手率2.89%,成交量12.68万手,成交额9905.38万元。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8.54万元,占总成交额1.3%;- 游资资金净流出36.69万元,占总成交额0.37%;- 散户资金净流入165.23万元,占总成交额1.67%。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11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共计17.49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时华、卢卫东、刘哲回避表决。-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项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持有的17.4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7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为7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持有的17.4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7月16日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同意以15,821.44万元人民币收购吴有权等4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武穴市君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2024年8月17日,君安爆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更名为湖北凯龙世旺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成为其控股股东。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收购凯龙世旺51%股权的对价款及置换前期已支付的自筹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1亿元,且不超过交易对价的60%,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利率以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贷款用途为支付股权对价款及置换已支付交易价款的自筹资金,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待正式协议确定。公司表示,本次申请并购贷款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有助于资金使用规划和业务拓展,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根据该意见书,凯龙股份的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批准和授权包括多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以及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具体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不低于17%,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根据相关审计报告和公司公告,上述条件均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4名,解除限售数量为17.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0%。炜衡律师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凯龙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事务相关人员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培训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地点为凯龙股份会议室及线上会议,采用线上授课方式进行。培训主题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演示培训讲义和解读法规条文等形式,讲解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内容,并对相关人员的提问进行解答。凯龙股份相关培训人员认真学习并积极配合,保证了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此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人,拟解除限售数量为17.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0%。-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完成日为2023年1月6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1月5日届满。- 公司业绩考核达标: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为18.89%,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为28.58%,资产负债率为69.78%。-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3%。- 监事会和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均确认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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