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7日收盘,国能日新(301162)报收于42.64元,上涨1.74%,换手率1.67%,成交量1.03万手,成交额4369.53万元。
资金流向显示,2025年1月7日,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力资金净流出626.44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4.34%;游资资金净流入278.42万元,占总成交额的6.37%;散户资金净流入348.03万元,占总成交额的7.96%。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2月7日。关联董事雍正先生、丁江伟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2月7日。关联董事雍正先生、丁江伟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018.4714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0,018.4714万元。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延长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保证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保障发行事项顺利实施。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2月7日。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审议通过。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18.4714万元,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等。- 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的原则,股份总数为10,018.471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如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公司可在特定情况下回购股份,如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股东权利和义务方面,股东依法享有股利分配、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同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作为常设决策机构,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高管行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现金分红为主,每年分配的现金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累计分配的现金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以及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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