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6日收盘,通用电梯(300931)报收于6.05元,下跌0.49%,换手率2.71%,成交量5.32万手,成交额3184.33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5.51万元,占总成交额3.63%;游资资金净流入161.52万元,占总成交额5.07%;散户资金净流出277.02万元,占总成交额8.7%。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3日,通过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公示内容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核查结果显示,所有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时在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其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核查对象包括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并获取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结果显示,在自查期间,10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但其并非内幕信息知情人,且其买卖行为基于个人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其他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备查文件包括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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