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1月3日股市必读:有研新材(600206)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45.32万元,占总成交额4.2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1-06 02:32:1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1月3日收盘,有研新材(600206)报收于14.65元,下跌4.12%,换手率4.89%,成交量41.43万手,成交额6.1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有研新材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45.3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212.51万元,而散户资金净流入5857.82万元。
  • 公司公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翠铂林有色金属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内部贷款,以及按照持股比例向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5,750万元内部贷款。

交易信息汇总

有研新材2025年1月3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45.32万元,占总成交额4.28%;游资资金净流出3212.51万元,占总成交额5.19%;散户资金净流入5857.82万元,占总成交额9.47%。

公司公告汇总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翠铂林有色金属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内部贷款,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年化3%。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 按照持股比例向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5,750万元内部贷款,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年化3%。关联董事江轩先生、汪礼敏先生、于敦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向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75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以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借款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资金使用费按3%年化利率计算。有研稀土注册资本13,303.0241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包括有研新材(45.0000%)、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38.7244%)、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11.2756%)和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0000%)。截至2024年9月30日,有研稀土资产总额229,068.96万元,负债总额115,821.88万元,净资产113,247.07万元,资产负债率50.56%。财务资助用途为日常经营业务流动资金周转,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有研新材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5,7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7%。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三级全资子公司北京翠铂林有色金属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资金使用费按3%年化利率计算。该财务资助旨在满足北京翠铂林日常经营业务流动资金周转需求,资金来源于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定向存款。北京翠铂林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吕保国,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3号1幢1层01。其主要业务包括有色金属加工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销售金属材料等。截至2024年9月30日,北京翠铂林资产总额42,142.38万元,负债总额24,735.56万元,净资产17,406.82万元,资产负债率58.70%。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财务资助议案。北京翠铂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100%持股,不存在关联关系。有研新材2024年度向北京翠铂林提供的25,000万元财务资助已全部偿还,不存在逾期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后,有研新材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30%。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有研新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