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盘,方大特钢(600507)报收于4.05元,下跌0.98%,换手率0.59%,成交量13.75万手,成交额5592.25万元。
方大特钢2024年12月31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23.72万元,占总成交额5.79%;游资资金净流出41.57万元,占总成交额0.74%;散户资金净流出282.16万元,占总成交额5.05%。
方大特钢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652,735.43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单日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50亿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及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方大特钢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对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进行了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公司各级员工的收入水平,调动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实现资产增值保值。制度适用于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等。薪酬管理遵循效益优先、个人薪酬与公司利益结合、责权利统一、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奖励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不同分为不同档级,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基本薪酬为100万元至200万元/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基本薪酬为70万元至120万元/年,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50万元至100万元/年。基本薪酬按月度、季度和年度三种方式发放,50%按月发放,20%按季度考核发放,30%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奖励薪酬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利润完成情况,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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