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盘,三峡水利(600116)报收于6.99元,下跌1.13%,换手率0.5%,成交量9.52万手,成交额6696.11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41.84万元,占总成交额6.6%;游资资金净流入84.55万元,占总成交额1.26%;散户资金净流入357.29万元,占总成交额5.34%。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的进展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18,951,591股后的总股本1,893,191,313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659,565.65元(含税)。公司本次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安排分配。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7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1月8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18,951,591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不参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659,565.65元(含税)。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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