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0日收盘,天赐材料(002709)报收于20.37元,上涨0.39%,换手率1.37%,成交量18.97万手,成交额3.8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天赐材料主力资金净流入1911.44万元,占总成交额4.98%。
- 公司公告:天赐材料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01人调整为893人,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364.85万份调整为1,354.35万份,行权价格为16.74元/份。
- 公司公告:天赐材料同意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公司公告:天赐材料提名赵建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 公司公告: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九江杭氧天赐气体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6,790万元的保证担保。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11.44万元,占总成交额4.98%;游资资金净流出1252.07万元,占总成交额3.26%;散户资金净流出659.37万元,占总成交额1.72%。
公司公告汇总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01人调整为893人,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364.85万份调整为1,354.35万份,预留部分不变。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同意以2024年12月30日为授予日,向893名激励对象授予1,354.3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74元/份。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同意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补选独立董事:提名赵建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 九江天赐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同意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九江杭氧天赐气体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6,790万元的保证担保。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01人调整为893人,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364.85万份调整为1,354.35万份。
- 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基本情况属实,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2月30日,以16.74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93名激励对象授予1,354.35万份股票期权。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授予对象具备相应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同意以2024年12月30日为授予日,向893名激励对象授予1,354.3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74元/份。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 经审阅赵建青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上述候选人具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赵建青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我们同意提名赵建青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选举。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经核查,自查期间内,不存在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主体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适用法律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12月11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显示,除个别内幕信息知情人和317名激励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均未交易公司股票。上述交易行为均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独立判断,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限制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了登记,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批准,主要内容如下:
- 审批程序: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2024年12月13日至22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2024年12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等事宜。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 调整情况: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01人调整为893人,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364.85万份调整为1,354.35万份,预留部分不变。
- 首次授予具体情况:授予日:2024年12月30日;授予数量:1,345.35万份;授予人数:893人;行权价格:16.74元/份。
- 财务影响:建议公司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本次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量、提取和核算,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09)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4年12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调整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01人调整为893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364.85万份调整为1,354.35万份,行权价格为16.74元/份,授予日为2024年12月30日。监事会确认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具备相应资格。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09,转债代码:127073)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 首次授予日:2024年12月30日
- 授予数量:1,354.35万份
- 行权价格:16.74元/份
- 激励对象:893人,主要为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有效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 行权安排:
- 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40%
- 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30%
- 第三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行权比例30%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如下: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893人):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54.35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89.7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1%。
- 预留部分:155.00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0.27%,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8%。
具体名单包括:曹海兵、王新建、高福全等893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预留部分未指定具体人员。
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2024年12月30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519.85万份调整为1,509.35万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01人调整为893人,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364.85万份调整为1,354.35万份,预留部分的权益总数不变。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律师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