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7日收盘,宝塔实业(000595)报收于6.68元,下跌5.92%,换手率5.65%,成交量64.34万手,成交额4.34亿元。
12月27日宝塔实业(000595)收盘报6.68元,跌5.92%,当日成交6433.87万元。根据收盘数据统计,该股近5个交易日中有4日跌幅超5%。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入7739.89万元,股价累计下跌22.89%。
资金流向方面,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236.52万元,占总成交额18.99%;游资资金净流入276.31万元,占总成交额0.64%;散户资金净流入7960.21万元,占总成交额18.3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杜志学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发行价格的议案》。
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自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深证成指及机械基础件指数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涨幅超过20%,且上市公司股价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超过20%,已满足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中的“调价触发条件”。
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原因包括通过本次交易实现产业转型,提高归母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此外,不调整发行价格有利于减少交易不确定性,推动重组顺利完成,保护股东合法权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杜志学、包小俊、哈晓天、修军成回避表决。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礼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发行价格的议案》。
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自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深证成指及机械基础件指数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涨幅超过20%,且上市公司股价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超过20%,已满足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中的“调价触发条件”。
公司监事会认为,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置出持续亏损的轴承业务资产,置入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和较强盈利能力的新能源发电及储能业务资产,实现产业转型,提高归母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考虑到国内二级市场波动较大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内容,经充分论证,监事会同意不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以减少不确定性,顺利推进重组进程。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该交易方案已于2024年11月15日经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交易方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设有调价机制。自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连续30个交易日期间,深证成指及机械基础件指数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交易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涨幅超过20%,且公司股价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交易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超过20%,已满足调价触发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不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发行价格的议案》,认为不调整发行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减少交易不确定性,顺利推进重组进程。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交易有关的全部事项,因此不调整发行价格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发行价格的专项核查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设置了发行价格调整机制。自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已满足调价触发条件。但考虑到市场波动、国资批复等因素,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调整发行价格,以减少不确定性,顺利推进重组进程。本次发行价格不调整不影响标的资产评估、发行股份数量及发行后股东持股比例,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相关议案经独立董事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5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不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不调整发行价格进行了核查,认为不调整发行价格有利于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推动交易顺利完成,保护股东权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5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发行价格的议案》。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包括价格调整方案对象、生效条件、可调价期间、调价触发条件、调价基准日、调整机制、股份发行数量调整、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等内容。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已满足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中的调价触发条件。
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以减少本次交易的不确定性,顺利推进重组进程。本次不调整发行价格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影响,有利于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不调整发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11月15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尽管调价触发条件已满足,但公司董事会认为不调整发行价格有利于减少交易不确定性,推动重组进程,保护股东权益。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均认为,不调整发行价格的决定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