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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股市必读:冠盛股份(605088)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73.03万元,占总成交额4.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27 05: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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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盘,冠盛股份(605088)报收于25.79元,上涨0.23%,换手率2.49%,成交量4.31万手,成交额1.1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冠盛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473.03万元,占总成交额4.2%。
  • 公司公告:国金证券完成对冠盛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运作良好。
  • 公司公告:“冠盛转债”将于2025年1月3日支付自2024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2日期间的利息,每张面值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0.40元人民币(含税)。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73.03万元,占总成交额4.2%;游资资金净流入71.37万元,占总成交额0.63%;散户资金净流出544.4万元,占总成交额4.83%。

公司公告汇总

国金证券关于冠盛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检查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0日
  • 检查人员:季晨翔
  • 检查内容:重点关注了冠盛股份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方面。
  • 检查意见
  •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适应公司发展的机构体系,各部门均有着明确的责任规定和管理制度,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
  •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等方面独立性良好,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没有异常情况。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并能有效执行。
  • 经营状况:公司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 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关注经营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较为稳定的经营状况。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并提请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沟通。
  • 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公司不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 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冠盛股份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现场访谈和资料查阅,并及时提供检查所需资料,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 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内,冠盛股份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冠盛转债”付息公告

  • 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1月2日
  • 付息日:2025年1月3日
  • 兑息日:2025年1月3日
  • 发行总额:60,165万元
  • 每张面值:100元
  • 发行数量:6,016,500张
  • 期限:6年
  • 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 上市时间:2023年2月6日
  • 转股起始日:2023年7月10日
  • 初始转股价格:18.11元/股
  • 最新转股价格:17.01元/股
  • 付息方案:本次付息为冠盛转债第二年付息,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4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0.40元人民币(含税)
  • 付息对象:截止2025年1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冠盛转债”持有人
  • 付息方法: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其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可转债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可转债利息。
  • 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0.32元(税后)。
  • 居民企业: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0.40元(含税)。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0.40元(含税)。
  • 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 发行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 联系电话:0577-86291860
  • 保荐人、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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