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5日收盘,霍普股份(301024)报收于23.7元,下跌5.31%,换手率8.16%,成交量1.45万手,成交额3439.2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霍普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461.59万元,占总成交额13.42%。
- 公告:霍普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等。
- 公告:霍普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等议案。
- 公告:霍普股份将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多项重要议案。
- 公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并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61.59万元,占总成交额13.42%;游资资金净流入311.98万元,占总成交额9.07%;散户资金净流入149.61万元,占总成交额4.35%。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 审议通过议案:
-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龚俊先生、梁文章先生、杨赫先生、吴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刘洁先生、石道金先生、周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赔偿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期。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将独立董事津贴由目前的每人8万元/年(税前)调整至12万元/年(税前)。
-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3,134.9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 审议通过议案:
-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沙辉女士、漆婧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赔偿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期。
-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会议时间: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 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10层
- 主要审议事项: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月9日(星期四)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 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10层公司证券部
-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联系信息:
-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10层
- 联系电话:021-58783137
- 传真:021-58782763
- 电子邮箱:ir@hyp-arch.com
- 联系人:何亮、潘静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龚俊先生、梁文章先生、杨赫先生、吴凡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洁先生、石道金先生、周元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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