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0日收盘,天津港(600717)报收于4.88元,下跌0.81%,换手率0.65%,成交量18.95万手,成交额9271.7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天津港主力资金净流入309.2万元,占总成交额3.33%。
- 公告:天津港集团已完成增持计划,累计增持股份11,759,900股,增持金额50,109,191.40元。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9.2万元,占总成交额3.33%;游资资金净流入194.75万元,占总成交额2.1%;散户资金净流出503.95万元,占总成交额5.44%。
公司公告汇总
- 公告内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 证券代码:600717
- 证券简称:天津港
- 公告编号:临 2024-035
-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4年9月2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的总体资金规模约5000万元,资金投入视增持股数情况上浮比例不超过总体资金规模的5%,拟增持价格不高于5.42元/股。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4年12月18日,天津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7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6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109,191.40元。至此,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期限内实施完毕。
- 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64%,通过显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4,213,619股,显创公司持股占公司总股本56.81%。
- 合规性: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法律意见:天津屈信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天津港集团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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