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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股市必读:*ST富润(600070)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5.23万元,占总成交额11.27%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19 08: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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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18日收盘,*ST富润(600070)报收于1.81元,下跌0.55%,换手率1.61%,成交量8.16万手,成交额1465.6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ST富润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5.23万元,占总成交额11.27%。
  • 公司公告:*ST富润完成股份回购,实际回购股数273.5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54%,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3.76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5.23万元,占总成交额11.27%;游资资金净流入55.49万元,占总成交额3.79%;散户资金净流入109.74万元,占总成交额7.49%。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证券代码:600070
  • 证券简称:*ST富润
  • 公告编号:2024-160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6/18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1.50元/股
  •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实际回购股数:273.59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4%
  • 实际回购金额:263.76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93元/股~0.99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 回购审批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方案内容: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4,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50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1333.33万股至2666.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63%至5.26%。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 首次回购:2024年6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5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9%,购买的最高价为0.95元/股、最低价为0.9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7.1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回购期限届满:截至2024年12月17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73.59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购买的最高价为0.99元/股,最低价为0.93元/股,回购均价为0.9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3.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差异原因:实际回购总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主要原因为:1.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为了确保公司的稳定经营及未来发展,公司优先将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导致公司实际回购金额与回购方案计划金额出现偏差。2.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后期公司股价快速上涨,且在一段时间内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无法实施回购。
  •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 首次回购:2024年6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50万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9%。
  • 相关主体买卖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00,000股(0.14%) → 700,000股(0.1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06,720,732股(99.86%) → 506,720,732股(99.86%)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股(0%) → 2,735,900股(0.54%)
  • 股份总数:507,420,732股(100%) → 507,420,732股(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 回购股份用途: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735,900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目前尚未制定明确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年内完成转让(授予)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授予)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 后续安排: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9日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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