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8日收盘,富春股份(300299)报收于7.67元,上涨4.35%,换手率15.53%,成交量107.11万手,成交额8.0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富春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502.84万元,占总成交额0.63%。
- 公告:富春股份完成929,4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至690,300,085股。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02.84万元,占总成交额0.63%;游资资金净流出1000.72万元,占总成交额1.25%;散户资金净流入497.88万元,占总成交额0.62%。
公司公告汇总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929,4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91,229,485股减少至690,300,085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2月17日办理完成。
-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审批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0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实际回购实施期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在上述期间内,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929,4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3%,最高成交价为6.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62,08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安排: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929,400股,注销日期为2024年12月17日。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 五、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回购股份929,400股全部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 限售条件流通股:43,683,803股(6.32%) → 43,683,803股(6.3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47,545,682股(93.68%) → 646,616,282股(93.67%)
- 总股本:691,229,485股(100%) → 690,300,085股(100.00%)
- 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后续安排: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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