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8日收盘,蒙草生态(300355)报收于6.05元,上涨1.17%,换手率5.71%,成交量77.98万手,成交额4.7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蒙草生态主力资金净流入996.1万元,占总成交额2.09%。
- 公司公告:蒙草生态与内蒙古驭风沐光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异地生态治理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2.15775亿元。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96.1万元,占总成交额2.09%;游资资金净流出63.92万元,占总成交额0.13%;散户资金净流出932.18万元,占总成交额1.96%。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签订《异地生态治理服务合同》的公告
- 证券代码:300355
-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 公告编号:(2024)065号
特别提示
- 本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后期合同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 项目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可能造成工期延误、质量要求无法依约达成,从而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 合同双方: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驭风沐光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人民币215,775,000.00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 企业名称:内蒙古驭风沐光能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5MADYBQ6G1E
-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2024年9月10日
-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四十里一村二社111号
-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刘江涛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一般项目包括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等。
-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内蒙古驭风沐光能源有限公司2.5%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信用状况:内蒙古驭风沐光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 历史交易:最近三年双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的异地生态治理工程
- 工程地点:鄂尔多斯市
- 工程承包范围:乙方负责实施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的异地生态治理工程,治理面积为70,000亩,具体包括防沙治沙方案制作、作业设计、项目建设、项目管护、养护、验收及其他各类工作等
(二) 工期
- 生态治理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养护周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五年
(三) 工程费用支付方式
- 费用总计:
- 治理费用暂估价为2000元/亩,共70,000亩,暂估合计含税金额为140,000,000元。
- 养护费用暂估价为200元/年/亩,暂估合计为70,000,000元。
- 2024年-2026年土地流转费费用标准为农牧民15元/亩/年,合计为2,100,000元。
- 防沙治沙设计费费用标准为防沙治沙报建设费用及养护费用合计(暂定)的1.75%(暂定),暂估合计含税金额为3,675,000元,该笔费用单独记取不含在建设费与养护费里。
异地治理最终价格据实结算,以业主和全过程造价咨询审核结果为准,如有异议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养护费用按支付计划足额拨付。土地流转费需经甲方确认用地面积及费用后一次性支付该笔费用,该笔费用为乙方代收代付费用,不计入防沙治沙总建设费用。设计费最终价格据实结算,以审计和全过程造价咨询结果为准,如有异议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支付计划:
- 异地生态治理建设期:1年,分三次支付:
- 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后,60天内甲方按实际完成进度支付此笔进度款。
- 据乙方从开工到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后,60天内甲方支付据实结算总金额到90%作为当期进度款。
- 2025年6月30日前验收通过,据实结算后支付尾款。
- 管护期:5年,费用按年支付:
- 2026年共支付1400万元。第一年养护经甲方验收通过支付当年养护费的100%;
- 2027年共支付1400万元。第二年养护经甲方验收通过支付当年养护费的100%;
- 2028年共支付1400万元。第三年养护经甲方验收通过支付当年养护费的100%;
- 2029年共支付1400万元。第四年养护经甲方验收通过支付当年养护费的100%;
- 2030年共支付1400万元。第五年养护经甲方验收通过支付当年养护费的100%;
- 土地流转费:2年,费用一次支付,支付需乙方提供该笔费用的结清证明及收据;合同签订后60日支付此费用;
设计费:分两次按照节点支付:
- 乙方完成申报方案及异地治理区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价(暂定)的30%,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乙方完成作业设计编制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价(暂定)的70%,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方式:
-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后,60天内甲方按实际完成进度支付此笔进度款。
- 据乙方从开工到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后,60天内甲方支付据实结算总金额到90%作为当期进度款。
- 2025年6月30日前验收通过,据实结算后支付尾款。
- 异地治理验收通过后,次年养护验收(建设周期一年后)通过后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验收相关资料经甲方确认90日内支付当年养护费用的100%。以此类推。
- 土地流转费依据支付计划支付。
- 设计费依据支付计划支付。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项目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并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具备资金、技术、人员等资源,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五、风险提示
- 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造成工期延误,无法按时竣工、验收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 《内蒙古驭风沐光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异地生态治理(二)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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