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7日收盘,盛达资源(000603)报收于12.74元,下跌1.01%,换手率1.2%,成交量7.6万手,成交额9724.7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盛达资源主力资金净流出704.66万元,占总成交额7.25%;游资资金净流出264.17万元,占总成交额2.72%;散户资金净流入968.83万元,占总成交额9.96%。
- 公告:盛达资源收到董赢、柏光辉支付的第一期资金占用费及违约金合计70,854,011.10元,将计入2024年度损益,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及净资产。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04.66万元,占总成交额7.25%;游资资金净流出264.17万元,占总成交额2.72%;散户资金净流入968.83万元,占总成交额9.96%。
公司公告汇总
-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公司于近日收到董赢、柏光辉支付的第一期,即60%的资金占用费、逾期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违约金、逾期返还定金的违约金合计70,854,011.10元。本次诉讼尚处于《民事调解书》、《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履行阶段。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并签署《和解协议书》、《补充协议》,但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度按照会计准则对本次诉讼涉及的应收股权收购定金计提坏账准备300万元,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账务处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本次诉讼涉及的全部6亿元定金、60%的资金占用费、逾期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违约金、逾期返还定金的违约金,本次收到的70,854,011.10元资金占用费及上述相关违约金将计入2024年度损益,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及净资产,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尚未收到剩余40%的资金占用费,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公司就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3)京03民初60号,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就该案作出(2023)京03民初60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董赢、柏光辉对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不服,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法院裁定驳回董赢、柏光辉的复议请求,董赢、柏光辉就上述合同纠纷案向法院提起反诉。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协议的解除、返还6亿元定金及支付资金占用费、债务加速到期、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协议,法院出具了(2023)京03民初60号《民事调解书》。
- 诉讼进展情况:2024年4月,公司收到董赢、柏光辉返还的第一笔定金合计2,000.00万元(董赢返还1,000.00万元、柏光辉返还1,000.00万元)。2024年5月,公司收到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董赢、柏光辉给公司新增质押了贵州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10%的股权(董赢新增质押5%、柏光辉新增质押5%)。截至目前,董赢、柏光辉已将合计持有的贵州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3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董赢质押15%、柏光辉质押15%),并完成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2024年6月,公司收到董赢、柏光辉返还的第二笔定金合计5,000.00万元(董赢返还2,500.00万元、柏光辉返还2,500.00万元)。因董赢、柏光辉未按照《民事调解书》在2024年10月25日(含当日)前向公司全部返还第三笔5.3亿元定金及公司已支付6亿元定金的资金占用费,公司就全部未清偿款项及违约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12月,公司收到董赢、柏光辉返还的第三笔定金合计5.3亿元(董赢返还2.65亿元、柏光辉返还2.65亿元),并经友好协商,各方就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违约金的支付达成补充协议,公司与董赢、柏光辉签署了《补充协议》。
-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并签署《和解协议书》、《补充协议》,但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度按照会计准则对本次诉讼涉及的应收股权收购定金计提坏账准备300万元,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账务处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本次诉讼涉及的全部6亿元定金、60%的资金占用费、逾期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违约金、逾期返还定金的违约金,本次收到的70,854,011.10元资金占用费及上述相关违约金将计入2024年度损益,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及净资产,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尚未收到剩余40%的资金占用费42,010,739.73元,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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